- 索引號:11510000008282399T/2022-00738
- 文 號:
- 發布機構:外專處
- 發布日期:2022-11-17 15:04:28
- 關鍵詞:
《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管理辦法》政策解讀
一、修訂背景
為進一步加強省級引才引智基地建設、運行和管理,充分發揮基地在集聚國(境)外高端人才、示范推廣創新成果、營造良好創新環境等方面的突出作用,加快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創新人才聚集高地和科技創新中心,參照《國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管理辦法》《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實施與管理辦法》,修訂《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管理辦法》。
二、主要內容
《管理辦法(送審稿)》主要包括總則、職責、申報條件、備案程序、管理支持、附則等六方面內容。
一是總則部分。明確制定依據、基地定義、基地類型和遵循原則。
二是職責部分。明確科技廳、基地推薦單位和依托單位的管理職責。
三是申報條件部分。明確示范類基地和服務類基地的基本條件。
四是備案程序部分。對申報推薦、組織評審、備案建設和直接備案等程序作出規定。
五是管理支持部分。調整基地建設期,對績效考核、年度報告和周期評估制度以及備案基地支持政策進行規定,列出撤銷或終止基地備案的情形,規范基地命名。
六是附則部分。
三、主要修訂內容
一是第一章“總則”部分。聚焦科技創新,對制定目的、制定依據、基地定義、工作原則進行了重新規范,設置示范類和服務類兩類基地,實行分類管理。
二是第二章“職責”部分。根據新形勢新要求,對各級部門管理職責和基地依托單位主要職責進行了重新梳理。
三是第三章“申報條件”和第四章“備案程序”部分。將原“申報備案”一章單分為兩個部分,即第三章“申報條件”和第四章“備案程序”,分別針對示范類和服務類兩類基地明確申報條件,明晰備案程序。
四是第五章“管理支持”部分。優化過程管理,壓縮建設期至3年;實行績效考核、年度報告和周期評估管理制度,考核和評估的檔次設置、結果運用統一按照廳重大科技創新基地考核評估規程進行規范,允許建設期內基地為競爭后補助支持可最多連續參加2次年度績效考核;規范基地命名,示范類基地圍繞技術領域或學科方向命名,服務類基地命名為“四川省引才引智服務基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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